近日,江蘇蘇州公安網安部門的工作發現,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為蘇州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相關系統運維時,未能建立健全全流程的數據安全管理制度。為了圖方便,該公司私自將該企業30余萬條運營數據上傳至互聯網,而且沒有實施任何技術防護措施以確保數據安全,并且未對其數據處理活動進行風險監測,這可能導致該批數據泄露,涉嫌未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
蘇州公安根據《數據安全法》第45條規定,對該公司進行了行政警告,并處以5萬元的罰款。

公安表示將繼續密切關注數據安全領域動態,加強風險監測、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不斷規范各類數據處理活動。同時,他們將致力于完善數據防護技術措施,筑牢數據安全屏障體系,為數字經濟的發展提供堅實的保障。
(來源:南通網警)